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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期市十大猜想:监管与创新张弛有度

期货日报2017年01月03日10:29分类:商品期货

核心提示:相比之下,监管才是规定动作,监管部门需要列出“负面清单”,监管机构应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2017年市场监管力度有可能进一步加强。

改革金融监管框架,是供给侧改革、去杠杆的必要组成部分。自2015年股灾以来,金融混业风险不断暴露,理论界对监管改革展开激烈讨论。分业监管体制下,各种金融产品分属于不同监管部门,标准互不统一,各类资产之间的资金流转难以及时监测。

有多头监管,就有监管真空;有分割,就有套利。监管不统一,会引发监管套利,增加系统性风险隐患。如部分机构通过产品结构调整、业务转移等途径,在不同属性的业务之间腾挪资产,将业务从监管较严的市场转向监管相对宽松的市场,变相规避监管规定,这使得风险在不同产品、不同机构、不同市场间传导,削弱了宏观调控、审慎监管的有效性,增加了系统性风险的隐患。因此,跨市场混业监管迫在眉睫。

同样,创新与监管应当张弛有度。监管过度会遏制创新,导致创新不足;监管宽松则容易忽视市场风险。创新是自选动作,而不是规定动作,其原则应当是对于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其有更多的空间不断创新。相比之下,监管才是规定动作,监管部门需要列出“负面清单”,监管机构应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2017年市场监管力度有可能进一步加强。

[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