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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助力 煤炭业困局有望改善

期货日报2014年10月31日10:28分类:商品期货

核心提示:近期政策出台频繁,且力度较大,目前是政策效应逐渐显现的阶段,供应端将被压缩,虽然产能过剩仍是煤炭行业主基调,但在政策引领下,供需矛盾有望阶段性缓解,港口煤价有进一步上调的可能。

多策并举帮助行业脱困

2006年以来,煤炭采选业固定资产累计投资3.1万亿元,目前全国煤炭产能40亿吨左右,在建产能11亿吨左右。2013年以来,煤炭行业处于产能集中释放期,市场供需矛盾突出,企业盈利能力大幅下滑,行业经营困难重重。

为解决行业困境,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今年,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煤监局和煤炭协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煤炭行业脱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多次联席会议和多部门协调会、座谈会,力求解决煤炭产量无序增长问题,控制煤炭进口量、改进考核机制等,最终实现行业健康平稳发展。联席会议规格之高、政策出台速度之快,前所未见。

201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出台,坚决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其中包括严格新建煤矿准入标准,停止核准新建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以及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并逐步淘汰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

2014年6月,《煤炭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和《煤炭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公布,旨在核定煤矿生产能力。

2014年8月,《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发布,要求所有煤矿按照登记公布的生产能力和承诺事项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煤矿年度原煤产量不得超过登记公布的生产能力,月度原煤产量不得超过月均计划的110%。无月度计划的,月产量不得超过登记公布生产能力的1/12。2014年上半年煤炭产量已超过登记公布生产能力50%的煤矿,下半年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年度煤矿不超能力生产。

2014年9月,《商品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为加强煤炭质量管理,自2015年1月1日起限制高硫、高灰、低热值劣质煤使用,提高东南沿海地区用煤环保要求;对中国境内远距离运输(运距超过600公里)的商品煤提出更高的质量要求。

2014年10月,《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颁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另外,《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取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山西省)、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青海省)、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梳理近期政策脉络,基本沿着减产、限产、加大安检→公示产能,遏制超产→控制劣质煤进口、运输→关税调整政策落实→清费立税,清理不合理收费,同时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减轻企业综合负担的脉络推进。

另外,煤矿产能上线公示工作正在进行。目前国家能源局分三批公示煤矿生产能力,共包含15个省,3406处煤矿,151130万吨产能。全国产能情况尚需等待陕西、内蒙古的相关数据,单从煤炭大省山西的情况来看,公布煤矿424 座,产能7.2亿吨。数据显示,2013年该省煤炭产量为9.6亿吨,相比核准产能,超产2.4亿吨,超产幅度高达34%。随着治超力度的加大,产能从此透明化,为后期真正实现压缩产能、缩减产量提供了依据。

相关政策的效果也在逐渐显现,供应端国内产量正在压缩。主产省山西9月煤炭产量为7209.31万吨,同比减少850.65 万吨,降幅在10.55%,且日产量数据由夏季的260万—280万吨减少到近期的200万吨。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前三季度煤炭经济运行情况》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煤炭产量为28.5亿吨,同比减少3690万吨,降幅为1.28%。其中,9月全国煤炭产量为2.92亿吨,同比减少2197万吨,下降7%。

政策效果不仅体现在产量数据回落上,持续下跌的煤炭价格在一系列政策出台后也开始企稳,全年价格底部形成,并小幅回升。环渤海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从年初的610元/吨,下跌到夏季的478元/吨,跌幅达21.6%。此后,煤炭价格逐渐企稳,随着港口库存量的下降,大企业集团调整报价,最新一期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497元/吨,较低点反弹19元/吨。

[责任编辑:郭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