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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如何走出“雷区”(3)

经济参考报2015年12月15日09:35分类:股指期货

核心提示:在2015年这一轮A股市场巨幅波动当中,包括股指期货、融资融券、收益互换、分级基金等一系列此前并不为市场所关注的金融衍生品正式浮出水面,其对于股票市场产生何种意义上的影响也为外界所普遍关注。

寻找创新与监管平衡点

从2010年以来的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衍生品蓬勃发展,到本次股市巨幅波动期间其种种弊端的不断显现,监管层不断打“补丁”。如何把握金融创新的边界,权衡金融创新的功能和其副作用,防止金融过度创新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已经成为监管部门不得不面临的问题。

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夏斌表示,金融的本质决定了金融是不稳定的,因此,这就决定了过度的创新、过快的创新不适应经济发展规律、阶段,以及实体经济的发展,是不长久的。这就容易造成资产泡沫、宏观经济波动,甚至金融危机,历史上很多不适应时代发展、干预市场发展的创新都是短命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莫顿(RobertMerton)近日则表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要加大衍生品工具的开发。在衍生品市场当中最重要的是控制风险,平衡市场参与者,让市场平稳运行。莫顿认为,一个金融体系一定要有衍生品,而且种类越多越好,可以和金融系统各个层面产生联系。如果金融市场没有任何风险的话,这个金融市场也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金融市场,而衍生品最主要的作用是用来转移风险的。在莫顿看来,平衡市场需要引入更多类型的参与者,而不是把参与者从这个市场赶出去。

在业内人士看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加快金融创新,是当前阶段全面深化金融领域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发展转型的有力杠杆。强化金融创新驱动,必须强化和改善金融监管,处理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金融监管有利于降低金融创新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但一些不适宜的限制性措施或监管过度,又会产生遏制和损害金融创新的消极后果。

中债登前法律顾问柯荆民表示,此次股市震荡的好处是,让人们意识到金融衍生产品是“双刃剑”,用得好,可对冲风险,用得不好,可在刹那间破坏金融市场。在国外发达资本市场,即使在法律制度和监管的双重约束下,金融衍生工具也是操纵市场的主要工具。而在中国,法律和监管水平没有跟上,普通投资者对金融衍生工具也不熟悉,引进金融衍生工具,并实现与中国的市场与法律相对接,应该尤为谨慎。

[责任编辑:郭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