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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期市限仓制度优化进行时

期货日报2014年12月31日08:30分类:交易所

核心提示:2014年,称得上是中国期货业的创新之年,除了期货公司各项创新尝试外,交易所也同样加快了创新步伐。在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主基调下,今年郑商所和大商所先后取消了对期货公司会员的限仓,上期所和中金所也在一些品种上进行了调整。交易所修改限仓制度效果如何?市场对于制度的进一步放松又有何期待?套保客户和机构投资者分别在现有制度下遇到了怎样的困境?期货日报记者就上述问题对多家涉及套保、套利及投机交易的市场交易主体进行了调查采访。

A  取消会员限仓有利于期货公司做大做强

今年6月和9月,郑商所和大商所先后修改了各自的风险管理办法,取消了期货公司会员的持仓限制。此举首次打破了交易所因历史原因而形成的对期货公司较为严格的限仓制度,扫除了期货公司因总持仓受限而引发的发展规模受限的障碍。尽管只是取消了会员限仓,但制度上的突破让不少市场人士看到了交易所创新发展的决心,也让非会员单位及普通客户看到了限仓制度全面放松的希望。

看清期货公司规模扩张前景的郑商所,成为在取消期货公司会员限仓方面第一个吃螃蟹的交易所。“交易所的调整反映了其对市场结构变化的一种转变和适应。”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芳告诉期货日报记者,中国期货市场经过二十多年发展,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的投资者也慢慢专业且成熟了。“交易所取消会员限仓的当天,行情并没出现剧烈的波动,这也证明了沉淀多年的投资者和期货公司新开发的投资者整体成熟度比以往有了较大的改观。

事实上,这样的转变已颇具成效。根据郑商所统计,截至2014年11月末,郑商所持仓量同比增长了45%。根据大商所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10月末,大商所各合约持仓总量达到1045万手,较9月末增加了31.03%。

有市场人士表示,取消会员持仓限制后,市场规模较大的会员在客户增加、业务量增长时不再面临“需要劝说其客户减仓以满足交易所限仓管理要求”的尴尬。会员限仓放开后,目前已有多家业务量较大的会员在郑商所、大商所部分品种合约上持仓占比超过原有合约单边持仓25%的比例,对于会员做大做强效果明显,同时市场投资者持仓结构并未出现大的变化,表明对期货公司会员持仓放开后未影响到市场结构的均衡性。

相关市场人士进一步表示,由于期货公司保证金规模及各项创新业务与公司净资产挂钩,一旦期货公司通过上市等途径解决融资瓶颈,一方面公司抗风险能力大幅提升,另一方面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未来期货公司会员对持仓方面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强,而取消会员限仓则有利于期货公司做大做强。

虽然已有两家期货交易所取消了对期货公司会员的限仓,但市场对于限仓制度放松的期望显然并不止于此。修订后的限仓制度对于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仍有较为严格的限仓。根据调查,各市场参与者对于现行的限仓标准看法不一。

B  产业客户:临近交割月限仓影响套保业务

“现有的限仓制度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们的业务开展。”华南地区某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总经理告诉记者,公司要开展合作套保业务就要跟现货企业合作做现货交割。“但是临近交割月,市场限仓相对较严,特别是对于一些现货流通较为活跃的品种”。

“临近交割时,交易所是否能将可申请的套期保值额度放大一些,目前的额度有些不够用,扩大一倍也难以满足他们的套保需求。一些品种,现货月套保额度大一些,反而有助于期货价格向现货回归。”一家风险管理公司相关人士王先生直言。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交易所在制度设计上已有明确规定,企业申请套保额度要与企业实际生产规模相匹配,比如,郑商所规定,各期货品种在一般月份和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都实行审批制,申请一般月份套保头寸的企业需要提交包括企业近两年的现货经营业绩、企业套期保值交易方案等内容,而临近交割月份,交易所则将根据客户性质,要求提供包括上一年度生产计划书、本次保值额度所对应的加工订单等材料。

[责任编辑:赵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