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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进口权放开在即 地炼逆境求生(4)

上海证券报2014年11月19日09:27分类:商品期货

核心提示:占全国地方炼化产能70%的山东地炼又届存亡之秋。内忧外患之际,机遇也在萌发。长期以来卡地炼“脖子”的油源问题有望在不久后解决,这意味着原油进口权放开迫近。

悬而未决的原油进口权

“国家产业政策对炼厂的要求是200万吨/年,你为什么要搞500万吨,这就是不公平。”

所谓“放开”,是指合法的地方炼厂在过去就拥有不同数额的原油进口资质,数量通常在几万吨级,但这很难满足百万吨级别的加工生产需要,而且只能向三大石油公司购买,价格与时机亦被控制。不得已,地炼只能进口国外燃料油等重油。为达到同样油品质量,加氢、裂化装置成本至少增加25%。

转机始于去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

该文件明确,“本着有利于结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赋予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

随后的10月,国家能源局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全国工商联和部分民营石油企业意见。据能源局内部人士向记者介绍,此后市场监管司组织了大规模的全国地炼情况普查,历时数月,最后根据调研结果制定了单套产能一次加工能力超过500万吨/年等的准入门槛。由于门槛过高遭到地炼企业和行业协会强烈反对,业内认为,高门槛就是想把地炼排除在外,加剧垄断。

“国家产业政策对炼厂的要求是200万吨/年,你为什么要搞500万吨,这就是不公平,我们要求享受同样的国民待遇。”在全国石油业商会组织的一场研讨会上,类似论断被反复提及。在各方反对下,主管部门下调了准入门槛,发改委今年4月下发通知文件征求意见稿显示,一次加工能力已经改为200万吨/年。

虽然是有条件的放开,如果文件落实,山东地炼仍只有约10家企业有机会或资质,它们也有望成为这轮改革红利的最大受益者。在一位参与了山东地炼前十大企业中七家投融资的融资租赁公司人士看来,这一轮的淘汰整合利于地炼企业发展,正是因为原油进口权开放是大趋势,卡脖子的瓶颈解决了,“至少5年贷款期内是安全的”。

[责任编辑:郭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