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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4)

工信部网站2016年12月09日17:34分类:现货

核心提示: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含资源回收)矿点,及时拆除非法开采的地面设施,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是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逐级落实监管职责,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全局出发,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本地稀土行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和担当意识,明确任务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牵头开展具体工作,负责整治处罚稀土开采、冶炼分离(含综合利用)企业、贸易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侦办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稀土矿等违法违规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海关负责打击走私行为;工商部门负责依法依规结合自身法定职责,积极参与打击稀土违法专项行动。充分利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平台作用,依法公示违法违规企业行政处罚等信息;税务部门负责检查增值税、矿产资源税缴纳情况,追缴相关税费;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含综合利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各部门要通力配合,确保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二)严格监督检查

各地区要紧紧围绕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准备自查材料,配合做好专项督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安排专人开展督查,深入一线,全面了解真实情况,确保达到整治工作预期,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黑稀土”问题。

(三)加大宣传引导

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在政府网站、地方媒体上公布举报方式,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稀土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成效,通报和曝光典型案件。

[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