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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空期权风险管理之并单

期货日报2016年10月19日10:49分类:商品期货

核心提示:值得一提的是,并单方式的缺陷在于内涵价值的获取需要标的资产价格有实质性的波动,在卖空期权交易者看来这并不容易,也许这也是并单方式很少被应用的重要原因。

卖空期权赚取权利金收入,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期权策略之一,然而卖空期权潜在风险巨大,一旦风险来临,必须采取措施加以应对,而除了将期权展期,并单也是值得考虑的风控方式。

并单,是指将M个期权空头合并为N(N<M)个期权空头的转换方式。以上证50ETF为例,当上证50ETF为2.5元/份时,投资者卖出两手两个月后到期、执行价格为2.5元/份的平值认购期权,得到权利金0.112元/份。假设一个月后,上证50ETF上涨至2.7元/份,期权价格变为0.222元/份,投资者浮亏0.11元/份,此时可以进行并单操作:先将两手期权空头平仓,承认亏损0.11元/份,然后卖出一手一个月后到期,执行价格为2.4元/份的实值认购期权,得到权利金0.3134元/份,并单操作完成。

经过并单处理,持仓在风险和收益两个方面有所改善:风险方面,持仓数量由两手降为一手,风险大大降低;收益方面,只要到期价格下跌至2.48/份,便弥补了前期0.11元/份的损失,若价格下跌至2.48元/份以下,则还有额外盈利产生。显然,在进行并单操作时,并单中所卖出的期权权利金,最少要弥补前期亏损,这样才能有盈利的可能性。

并单方式巧妙利用了期权价格构成理论,即权利金=内涵价值+时间价值,初期平值期权空头头寸中,权利金都为时间价值,在期末通过并单方式,将时间价值转换为内涵价值,在有盈利可能性的前提下,减少了单量,从而起到降低风险的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并单方式的缺陷在于内涵价值的获取需要标的资产价格有实质性的波动,在卖空期权交易者看来这并不容易,也许这也是并单方式很少被应用的重要原因。(永安期货)

[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