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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50ETF期权的交易策略与风险(3)

期货日报2015年01月28日09:46分类:期权

核心提示:华夏上证50ETF采用全面复制法,但受限于管理方法、申购续回、指数成分调整、分红时间差异等因素,使得ETF和指数的累计误差在1%—3%,特别是在2008年8月更是高达近7%。

除权除息改变原有的合约结构

根据交易规则,投资者在申报行权时,需要确保账户有足额合约、合约标的或者资金,用于行权结算,并且行权的合约或者合约标的不足时,对应的行权申报无效。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会于当日日终对有效的行权申报进行行权指派。换言之,认购期权的买方决定是否行权,如是即需要备足行权价的现金;认购期权的卖方如被指派,即需要提供相应的ETF份额予买方。认沽期权的买方决定是否行权,如是即需要备足ETF份额予卖方;认购期权的卖方如被指派,即需要提供相应行权价的现金。如果ETF份额提供方没有足够份额,即买方不予行权,卖方可能准予现金替代。

当ETF除权除息时,除对原合约进行调整外,根据标的证券除权除息后价格新挂合约,所需新挂的合约包括认购、认沽,4个到期月份,5个行权价组合共40个合约。调整加挂保证了在ETF除权除息之后,原合约不会因为价格的变动影响合约价值,避免了合约设置方面的不合理性与投机性,给予投资者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工具。

假设2014年11月11日,上证50ETF发布利润分配公告,每一份基金份额将分配0.043元的红利,除息日是2014年11月17日。11月13日50ETF收盘价1.732元,因此11月14日部分挂牌合约将会进行调整,在确保合约整体价值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合约对应ETF价格与合约包含ETF份额数量,并且加挂一组与原合约一致的新合约。这样既能保证合约制度的完整性,又能保证原合约整体价值不受影响。

[责任编辑:郭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