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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50ETF期权的交易策略与风险

期货日报2015年01月28日09:46分类:期权

核心提示:华夏上证50ETF采用全面复制法,但受限于管理方法、申购续回、指数成分调整、分红时间差异等因素,使得ETF和指数的累计误差在1%—3%,特别是在2008年8月更是高达近7%。

合约条款详解

根据交易规则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四个重点:

一是合约标的为华夏上证50ETF,而非上证50。投资者应该采用ETF价格进行期权交易。因为ETF与指数是有误差的,所以即使只有轻微的差异,两者对期权价值的判断还是有明显的差别。

华夏上证50ETF采用全面复制法,但受限于管理方法、申购续回、指数成分调整、分红时间差异等因素,使得ETF和指数的累计误差在1%—3%,特别是在2008年8月更是高达近7%。

值得关注的是,误差的主要来源是指数成分股的分红时间——6月至8月,而ETF分红主要在11月,使得ETF在6月至8月较指数表现更佳,而11月会回归到合理误差水平。

二是合约的买卖价格很低,有利于提升期权流动性。期权一手的交易单位是10000股,即合约价值约为25000元/手。当月平值期权的价值约为合约价值的3%,即买入/卖出一手合约的费用约为600元/手。相比个人50万元/机构100万元的准入门槛,这个水平是很低的。

与目前唯一的股指期货,约10万元/手的保证金相比,买/卖期权的资金需求就更低。因此,我们认为ETF期权有利于提升合约流动性,有效降低期权交易的风险和价差。

三是采用实物的ETF份额交割,而非现金。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权利方决定行权时,权利方和义务方是以现金和ETF份额进行交易的,而非现金净值的交易。从交易的角度看,期权交易者在进入行权时,可能需要备足ETF份额,并且判断是否行权买入/卖出份额。

四是行权日需要通知经纪商是否行权。由于期权是实物交割,出于个人意愿和价格波动的风险,权利方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行权。如是,权利方应在行权日(第四个星期三)15:30(收盘后半小时)前通知经纪商。

[责任编辑:郭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