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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创新之路在何方?(3)

期货日报2014年12月03日10:29分类:商品期货

核心提示:期货公司经纪业务增长乏力,创新业务尚未形成气候,而利息收入的大幅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手续费收入的大幅下滑,成为现阶段期货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

期货公司创新发展面临挑战

券商创新步伐提速,期货公司创新空间受限

目前,我国的证券公司已可开展经纪、自营、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四大主营业务,且创新步伐仍在继续。2014年券商创新大会的成功召开和“券商创新15条”指导性文件的落地,从建设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和推进监管转型三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提出了一方面大力发展经纪业务、投行业务、投资咨询等卖方业务,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融资融券交易、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柜台市场、直接投资、另类投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等买方业务,同时鼓励自主创设私募产品、开展FICC业务和衍生品业务等具体举措,券商创新业务正在由卖方业务向买方业务转变,其金融市场参与者角色进一步加强,券商投资功能进一步凸显。

在券商业务创新转型中,期货公司未来创新面临诸多挑战。当前,买方业务逐步成为券商发力角逐的主战场,而买方业务的核心在于利用自有或委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以获取投资收益和资本利得并承担投资风险,衍生品市作为买方业务投资标的和风险管理工具在券商转型升级中将肩负重要使命,券商与期货公司在衍生品领域展开竞争成为必然。同券商相比,当前期货公司在资本、人才、制度方面存在欠缺,加之资管业务、自营业务、两融等业务已经成为券商重要收入来源,使得期货公司未来创新空间更加有限。

交叉持牌行业多变数,期货行业面临重新洗牌

随着新“国九条”以及《意见》相继落地,期货业务准入进一步放宽,支持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交叉持牌和相互参股、控股,混业经营趋势加快,未来必将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期货公司不仅要面对行业内激烈竞争,同时也将面临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他机构的业务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原先的政策壁垒保护的期货行业利润将消失,竞争进入肉搏阶段,期货行业面临重新洗牌。

一方面,基金系期货公司有望崛起,形成中国期货行业群雄并起的混战局面。从当前期货公司股东背景结构来看,证券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期货公司数量显著增多,拥有券商系背景的期货公司的崛起势头愈加明朗,行业强者愈强格局进一步明显,部分券商系期货公司已经跃升为期货行业领军企业。

在前几轮并购潮中,券商与期货公司股权合作过程并不是常见的“强强联合”,而是大券商找小期货公司、大期货公司找小券商这一典型的“小马拉大车”模式,越来越多的券商和期货公司加入并购潮,最终形成当前69家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券商系期货公司。经过这几轮并购,余下期货公司伴随着期货行业发展,一部分在当前同质化竞争中举步维艰,另一部分期货公司则成长为优秀行业代表。在这部分非券商系优秀期货公司中,不乏具有通过股权融合在人才、资金、管理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的迫切现实需求,但余下普遍规模偏小、竞争实力偏弱的券商很难实现有效对接,券商并购期货公司的最好时机已经一去不返。

另一方面,具有券商、基金背景的期货公司未来或许迎来“去法人化”从而内化为部门。当前券商系期货公司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其作为证券公司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各项财务指标由于现有会计制度所限实行独立考核。随着资产管理创新业务松绑,期货公司将一改当前“带着镣铐起舞”尴尬局面,业务项下资金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而期货具有的保证金交易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使得进行期货投资时不能进行满仓操作,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项下结余资金只能闲置,加之净资本严格考核限制,造成期货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为了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排除具有券商、基金背景的期货公司内化为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某一部门,从而失去独立法人资格。通过期货公司部门化,使得资金能够在股东层面更好地进行统筹规划和投资管理,进一步强化期货风险管理功能并将其纳入资产投资组合中去,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编辑:郭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