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 > 现货 > 两部门:做好2014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3)

两部门:做好2014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3)

发展改革委网站2014年10月22日15:54分类:现货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我国天然气供需形势总体平稳。但冬季高峰期矛盾仍然突出,保供难度较大。

八、加强监测,及时掌握供需动态

(二十五)强化供需形势预测预警。供气企业和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全面掌握市场用户及用气结构,及时发现影响平稳供气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潜在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采取停限供措施,特别是可能影响居民用气时,须提前告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六)加大综合协调力度。有关方面要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运行调节,做好应急调度,及时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各地发改、经信、能源等部门要会同城建、气象等有关方面,建立健全煤、电、油、气、热等供应企业参加的联合会商调度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加强综合协调,统筹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在改善空气质量的同时,缓解天然气供应压力,努力实现供需平衡。

九、强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十七)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各有关企业要与新闻媒体密切沟通,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天然气资源现状、利用政策等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高公众节约用气、合理用气意识,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供应紧张状况,要及时通报供需形势和采取的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各方理解、配合与支持。

十、落实责任,完善问责通报制度

(二十八)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地要加强有序用气监管,检查不合规用气,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违反《天然气利用政策》,无序进行“煤改气”以及没有按规定实施有序用气导致居民生活受到影响的,要通报批评。特别是发生大面积居民用气停限供情况的,要追究责任。

以上,请按照执行。如有重大紧急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国家能源局(油气司)。

联系人:蒋韧 010-68505583,李雷010-68501693。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4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