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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

财政部网站2015年03月04日15:20分类:现货

核心提示:2015年,继续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6号)要求,不断创新机制模式,推动培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

农办财[2015]8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部属有关单位:

目前,部分2015年财政支农项目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为确保有关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农民培训项目

2015年,继续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6号)要求,不断创新机制模式,推动培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认定、扶持体系,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模式,充分利用智慧农民云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鼓励整省、整市、整县示范推进。加大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支持力度,遴选部分专业大户和返乡创业的大学生、农民工,重点培育和孵化,提高标准、创新方式,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兴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认定管理、信息化手段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工作,严禁以招标方式简单分派培训指标任务。

二、关于畜牧发展扶持项目

(一)畜牧良种补贴项目。2015年,继续实施奶用能繁母牛良种补贴,对荷斯坦牛(含娟姗牛)、奶水牛、乳用西门塔尔牛、褐牛、牦牛、三河牛开展良种冻精补贴。探索奶牛胚胎补贴试点,试点工作操作程序另行通知。继续实施牦牛种公牛、能繁母猪、肉牛、羊良种补贴。具体项目任务详见附件。

(二)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2015年,在继续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畜牧发展扶持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4〕60号)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示范片区建设工作,逐级落实项目责任,严格按照标准评审筛选项目承担单位,明确项目责任人。做好项目总体规划、突出优势区域,合理规划布局。要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在苜蓿高产优质、草畜配套、示范推广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