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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地炼”“油源”能否冲击“垄断”格局(2)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2月17日08:37分类:现货

核心提示:董秀成说,如果油源实现多元化,将冲击中国国有石油企业对市场的绝对支配地位,有助于竞争格局的形成。

根据新规,新增用油企业用油数量依据淘汰自有或兼并重组的落后装置能力、建设储气设施规模的一定比例确定,但上限不超过本企业符合条件的常减压装置设计加工能力总和。并规定了可追溯、可检查的落后产能淘汰确认程序。

“这次更多要靠市场力量来落实。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通过淘汰一定数量的落后产能,让符合产业政策的炼油项目获得稳定原油供应,激励效应比较明显。”魏贵军说。

董秀成说,“关停并转”对地方来说是最难实施的。但此次严格设定了原油加工能力200万吨的门槛,“清晰的标准有助于政策的落实”。

董秀成说,如果油源实现多元化,将冲击中国国有石油企业对市场的绝对支配地位,有助于竞争格局的形成。

目前中国原油进口分为国营和非国营贸易,国营主要由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等大型企业控制;取得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资质的企业已有20余家,但进口原油只能进入按规定程序批准建设的炼厂加工。

根据新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确定用油限额内向商务部申请原油进口。炼油企业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进口贸易资质的企业进口,也可在申请获得原油进口贸易资质后自行组织进口。

据了解,中国原油贸易管理部门正在研究给予更多企业原油进口资质。但专家普遍认为,为避免多头对外、恶性竞争损害中国利益,须在解决“地炼”原油供应问题的同时,坚持国际采购相对集中,维护正常国际原油采购秩序。

“'油源’问题是油气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中国石油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局面已经形成,如果'油源’问题解决得好,价格放开也将顺利成章。”董秀成说。(完)

[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