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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与银行合作有望深化

期货日报2014年05月16日10:10分类:交易所

核心提示:目前仓单服务、合作套保、远期定价、基差交易是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的主要业务,这些业务的开展迫切需要银行的支持服务。而另一方面,当前银行在第三方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等方面,也需要与风险管理公司进行对接。

由大商所、中期协主办的“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发展座谈会”日前在京召开,来自大商所、中期协、商业银行以及20家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参会。会议就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发展现状、风险管理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方向及银期合作业务拓展等议题进行了交流。

据了解,目前仓单服务、合作套保、远期定价、基差交易是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的主要业务,这些业务的开展迫切需要银行的支持服务。而另一方面,当前银行在第三方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等方面,也需要与风险管理公司进行对接。

部分与会期货公司人士表示,目前风险管理子公司作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产业的平台,核心定位是风险管理中介和资本中介,方向是为无法直接参与衍生品市场的企业开展大宗商品风险管理服务,部分风险管理子公司已发展成为为企业提供大宗商品场外期权产品的服务商,其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已经有所体现。但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面临的困难还很多,需要多方面的支持。永安期货、中信期货等期货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资金制约问题是目前风险管理子公司面临最迫切的难题,由于种种原因,目前风险管理子公司要获得银行的授信并非易事,希望银行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

针对双方合作等热点问题,来自商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从银行角度分析了风险管理子公司融资难局面形成的原因。浦发银行代表表示,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方式大致包括信用、担保、抵(质)押授信等。但因为目前较难对经营周期刚满一年的风险管理子公司的资产质量进行评估,以及有关规定禁止期货公司为自己的风险管理子公司做担保,也制约了相关业务的开展。

招商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成立的时间还不长,银行需要加强对上述子公司的了解,熟悉风险管理子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认识和化解相关风险的能力,从而增进合作。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深度服务产业和实体经济,大商所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子公司和银期合作业务的发展,今年交易所已将推动银期合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将持续深化与银行在产业客户开发、产品创新、厂库保函、仓单融资等业务合作;同时,大商所将继续与中期协等机构合作搭建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发展的沟通平台,对风险管理子公司发展需求及建议予以积极回应,全面支持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引导其为相关产业提供风险管理和综合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大连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责任编辑:郭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