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不得为应付督察而紧急停工停业停产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7月09日11:11分类:大宗

新华财经北京7月9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网9日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将于近日陆续进驻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省(市),以及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做好督察各项工作,7月8日,生态环境部专门致函被督察省(市)、集团公司,要求坚决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有关督察接待和保障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文件明确,被督察省(市)、集团公司不得为应付督察而不分青红皂白的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编辑:吴郑思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