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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50ETF期权熔断机制漫谈

期货日报2015年03月09日08:33分类:期权

核心提示:交易规则中规定,熔断机制的熔断点为最近参考价的50%涨跌幅。其中,最近参考价指的是最近一次集合竞价产生的最新价,在盘中未出现集合竞价时,往往指的就是开盘价。

上证50ETF期权上市至今刚刚满月,短时间内,熔断机制两度被触发并发挥作用。2月11日13点3分12秒,50ETF购4月2400合约、50ETF购4月2450合约暴跌,触发熔断机制;2月13日13时06秒至13时57秒,50ETF沽4月2250、50ETF沽4月2300、50ETF沽4月2500、50ETF购6月2300、50ETF购6月2450、50ETF沽9月2300共6个合约触发了熔断机制。之后,熔断合约进入3分钟集合竞价阶段,价格恢复正常。在唏嘘之余,市场也充分见证了熔断机制的精妙之处。

熔断机制概述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下称“交易规则”)第76条规定期权交易实行熔断制度。连续竞价交易期间,若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上涨、下跌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该合约最小报价单位5倍,那么该合约进入3分钟的集合竞价交易阶段。集合竞价交易结束后,合约继续进行连续竞价交易。

熔断机制被引发的直接表象,便是相应合约的行情走势陡涨或陡跌,之后便立即进入3分钟的集合竞价阶段。实际上,熔断机制给了波动异常的市场一个缓冲期。这期间,做市商有时间调整报价参数,积极参与集合竞价,帮助市场消化异常波动,使得行情3分钟后恢复至合理价位。

熔断机制解析

交易规则中规定,熔断机制的熔断点为最近参考价的50%涨跌幅。其中,最近参考价指的是最近一次集合竞价产生的最新价,在盘中未出现集合竞价时,往往指的就是开盘价。

大家会发现,截至目前,实际熔断时合约涨跌幅均超过90%。这是因为,期权上市初期市场深度不足,且盘口报单价位存在断层现象。当大额报单委托送出,按照市价或限价指令与盘口对手单逐层成交,一旦最后成交价超过最近参考价的50%便启动熔断机制;而且,在盘口价位断层的情况下,市场深度很容易被击穿。

举个实际又简单的例子:某日50ETF购6月2450合约开盘价0.1元,甲客户申报了2张价格为0.0019元的卖单,当时市场上的对手单仅有2张买单,买一价0.12元,买二价0.002元,两笔买单报价间严重断层。甲客户的委托单逐层成交,一举拿下市场所有买单,最后一个成交价为0.002元,熔断机制触发,涨跌幅达到99.8%。至此,报0.002元买单的投资人心满意足,而甲客户只能吃了这剂苦黄连。

熔断机制的职责

回顾两度被触发的熔断机制,大家发现,熔断触发瞬间合约涨跌幅就会超越极限,是不是一个不小心就会暴富或者破产?

放心,没那么容易。熔断机制除了规范了有效报单量外,还有个规则搭档——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张,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张;再配合10000的合约乘数,实际风险资金额与50万开户额度比并不大。所以,之前有关熔断机制的报道中,“仅亏万元”的说法也就可以理解了。当然,随着投资者的日渐成熟和市场投资需求放大,上交所表示会视情况而调整报单量,无论如何,慎重下单总是对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第78条规定期权交易达到熔断标准进入集合竞价的、市价剩余转限价申报中尚未成交的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格转为限价申报,进入集合竞价。全额即时限价申报以及全额即时市价申报如果全部成交将导致期权交易达到熔断标准的,则该申报为无效申报。

期权上市初期,维持交易稳定是主旋律。熔断机制把异常行情引回正轨,配合其他交易规则,确实卓有成效地完成了使命。

海通期货期权部

[责任编辑:郭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