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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原油管理新规发布:破“垄断”引并购?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2月17日09:22分类:现货

核心提示:分析认为,这意味着油气改革“破垄断”提速,“地炼”呼吁已久的油源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另有分析认为,这或引发并购。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国家发展改革委16日称,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分析认为,这意味着油气改革“破垄断”提速,“地炼”呼吁已久的油源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另有分析认为,这或引发并购。

地炼油源破局:淘汰落后产能后可用进口原油

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解决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炼油企业的原油供应问题,与淘汰落后炼油能力及加快天然气储气 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允许目前已建成投产、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且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条件的炼厂,在承担违规责任(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一直以来,新建、改扩建炼油项目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凡是按规定程序批准建设的炼厂均可按核准能力使用国产或进口原油。 但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扩建了一些炼厂,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规模偏小、技术水平低的落后产能,严重影响了炼油产业结构优化。由于未经国家审批,这些炼厂一直无法获得原油资源保障。

《通知》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现行宏观调控政策和炼油产业政策,明确通知发布之日起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再新建、改扩建炼油能力;二是坚持多种所有制企业同等对待,一律由行业协会按统一条件评估确认;三是坚持违规建设行为须承担相应责任,实现权责对等。

专家怎么看?

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油源的多元化是石油市场形成充分竞争格局的前提

“这意味着我国在解决地方炼油企业原油供应问题上迈出实质性步伐。油源的多元化是石油市场形成充分竞争格局的前提。”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说。

安迅思燃料油分析师陆晓旭:或引发并购

“对于地方炼厂来说,本次文件中设置的基本条件具备较高的可操作性,努力一下是可以达到的。”安迅思燃料油分析师陆晓旭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未 来或将有更多的地炼有望获得进口原油使用资质。不过,他也指出,目前中国满足条件的地方炼厂数量在15至20家左右,“想要获得进口原油的使用和进口资质的话,并购其他与自身条件能够互补的炼厂是比较好的办法。”

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将改善地炼油企油源短缺窘况

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表示,该政策属于国家进一步推动成品油市场化的配套措施,与原油进口权放开相辅相成,将颠覆地炼企业炼油原料来源的配比情况、改善地炼油企油源短缺窘况、丰富地炼原料油来源多样性。“可预见的是,民营地炼企业可使用进口原油将促使中国原油消费量快速增长,那么进口原油从哪儿来?如何操作?国家将会出台更多配套措施予以补充。”

相关概念股:

有业内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不含)”的要求不高,目前国内许多地炼企业均能够达到要求,预计将有不少地炼企业将就此“一解原油渴”。A股市场上,相关概念股包括龙宇燃油、泰山石油等。

[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