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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一周过渡期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1月14日14:43分类:现货

核心提示: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根据当前油价情况,并报经市政府批准,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微博“发展北京”于14日发布微博,称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根据当前油价情况,并报经市政府批准,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由于将对全市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过渡期,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1月22日全部完成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本市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发展北京”微博截图

 

[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