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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迎下调窗口 消费税还会“任性”上调吗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12月26日10:23分类:现货

核心提示:“既然上次成品油存在下滑的空间,即说明目前消费税已提高至到位价,短期内,应该不会再有所调整。”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刘芸说。

新华社记者朱诸

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本周,成品油调价窗口再次到来。据多家机构预测,本次将迎来一次幅度较大的下调。而市场更为关心的是,成品油消费税是否会趁机上调,让大家好不容易盼来的“福利”再次化为泡影?

汽柴油调价窗口将于12月26日再次开启。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2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4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11.85%。

此前的两个计价周期,国内成品油价格均应下调,但由于财政部、税务总局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导致一次下调落空、一次降幅收窄。因此,在这次调价窗口,相关部门是否还会有所动作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既然上次成品油存在下滑的空间,即说明目前消费税已提高至到位价,短期内,应该不会再有所调整。”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刘芸说,“我们预计,如果不上调消费税,这次成品油价格可能下调590元/吨左右,也将是今年成品油价格全年最大的跌幅。”

发改委12日发布的公告,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670元和640元,但由于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

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也认为,本轮计价期内基本不存在再度提高消费税的可能性。“虽然我国目前消费税并未立法,但考虑到巨大的社会影响,国家势必要对税率调整的合理性、逻辑性进行综合考量,它是一个需要长期论证的过程。”他说。

张永浩表示,消费税近期的两次提高都是基于前期既定政策的具体实施,而为了尽量消除负面影响采取了借油价下行分期实施的方式,并非为对冲油价下跌而采取的措施。而如果调整仍未到位,那么上轮成品油调价应当完全对冲,不会仍然留下下调空间。而且中国消费税税率的提高幅度和目前的税负水平已经达到较高水平,考虑到中国具体国情,短期再度调整的可能性已然较小。

“目前来看,消费税再次上调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排除采取其他手段对下调幅度进行干预。”金银岛分析师于金波说。

中宇资讯分析师高承莎表示,尽管本次原油变化率对应的理论下调幅度较大,但依据国家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全国车用柴油将全面升级至国Ⅳ标准,而按油品升级标准,柴油由国Ⅲ升级至国Ⅳ标准每吨将上涨370元。

据现行的成品油新定价机制,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依法采取临时调控措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成品油质量升级提速,多数地区提前置换了国四柴油,并未及时同步加价,对于干预调价幅度而言,这也不失为一个理由。”隆众石化网分析师薛群说。

[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