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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保险的现状

期货日报2014年11月17日14:03分类:商品期货

核心提示:随着美国农业保险市场的日益成熟,保险的种类已经十分丰富,主要可以分为价格保险、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险三大类。另外还有很多创新类产品渐渐崭露头角,如降雨指数保险和植被指数保险等。

目前,美国农作物保险的种类已十分丰富,可参保作物已达120余种。保险业务主要由风险管理局指定的19家美国私营保险公司经营,这些保险公司提供了大约20余种农作物保险计划和200多万张农作物保险保单,承保面积接近3亿英亩。

近五年来,美国农业保险的规模呈现稳步增长,政府对保险费用的补贴比率基本维持在62%。赔付率因年景不同而差别较大,近五年累计赔付率约为91%,基本维持收支平衡。

美国的农业保险种类繁多,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基础性保险,其中巨灾保险由政府全额补贴以提供最基本的保障。第二层是政府提供部分补贴的附加性保险,与基础性保险同属美国农作物保险计划范围之内,由风险管理局审核通过的指定私营保险公司提供。第三层是一般性的商业保险,所有保险公司均有权经营,政府不予干涉也不予补贴。

基础性保险

基础性保险属于多种风险农作物保险,是一种应对多种自然风险的险种,保险责任包含干旱、洪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雹灾、火灾和作物病虫害等多种自然灾害。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根据灾害的频繁程度将耕地认定为高风险土地和非高风险土地两种,基础性保险就此分为巨灾保险和高风险替代保障保险。

巨灾保险是提供最低基本保障的一种保险,保费由政府全额补贴,农户只要按规定交纳管理费(300美元)就可以获得,贫困农户还可申请管理费豁免。

高风险替代保障保险是针对高风险土地而推出的替代性保险,农户需为其耕种的高风险土地购买该替代保险方可获得非高风险土地的相应保障,且保障水平不得高于该农户耕种的非高风险土地的保障水平。另外,这种替代险目前仅适用于某些特定地区的四种特定作物——玉米、大豆、小麦和高粱。

附加性保险

附加性保险是对基础性保险的补充保险,提供更高的保障水平。随着美国农业保险市场的日益成熟,保险的种类已经十分丰富,主要可以分为价格保险、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险三大类。另外还有很多创新类产品渐渐崭露头角,如降雨指数保险和植被指数保险等。

价格类保险

价格类保险主要用于规避农作物价格波动的风险,常见险种为目标价格保险。此保险与期权形式相仿,按保单规定的承保产量赔付实际价格与目标价格间的价差损失。由于从2006年起,大豆、玉米、小麦价格已翻番,目标价远低于市场价,因此选此保险的人很少。2014新农业法案进一步调高目标价,但目前保险费用尚未公布。

目标价格保险类似于我国目前正在推进实施的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政策,然而在WTO农业协定的规则中,农业保险属于规则提倡的绿箱政策,而目标价格补贴却仍属于黄箱政策而受到约束。

产量类保险

产量类保险可以看作在巨灾保险基础上的补充,用于防范农作物减产造成的损失。

实际历史产量保险类似于1994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推出的扩大保障保险,属于多种风险农作物保险。农户可以在50%—75%的平均产量之间(部分地区可以达到85%)自行选择投保产量,亦可在风险管理局公布的市场预测价格的55%—100%之间任意选择赔偿价格。赔偿方式与巨灾保险相同,即按赔偿价格补偿实际产量低于投保产量的部分。

产量保护保险与实际历史产量保险略有不同,唯一的区别在于它用风险管理局公布的《商品交易所价格条例》代替市场预测价格作为参考价格,农户仍可在参考价格的55%—100%之间任意选择赔偿价格。

收入类保险

收入类保险兼顾价格和产量等风险,综合了多方面因素,从而将收入直接作为承保和理赔的依据,与农场效益密切相连,因而逐渐成为最受农户欢迎的险种。

作物收入保险对单一作物承保,基于基准价格和预期产量计算出收入保障水平,当实际收入低于收入保障水平时赔偿两者差额,从而既保护了自然灾害造成的产量损失,又保护了丰收价格波动造成的价格损失。

作物收入保险曾是美国最受欢迎的一种收入保险,于2011年被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取消,并代之以收入保护保险。新保险与原保险几乎完全相同,应用范围更为广泛,已成为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险种。

收入保护保险是作物收入保险取消后的继承产品,保险方式基本相同,但不再限制为单一作物,农户可以将农场耕种的不同作物的总体收益作为保障对象。而且可参保的农作物品种也更加广泛,不再仅限于之前的棉花、玉米、高粱、水稻、大豆和小麦。

商业性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政府在发展农业保险时并没有采用“一刀切”的策略,而是将重心集中于那些私营保险公司无力承担的险种。在大力推行政策性保险的同时,对于某些单风险险种,由于受灾范围有限,受损情况容易认定,政府则鼓励以纯商业化的方式承保风险。雹灾险就是一个例证,该险种创办于1880年,属于纯商业险种,由商业保险公司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自由竞争,政府既不参与也不干预,至今仍有很强的生命力。

期权对农业保险的意义

农业保险承担了农业生产面临的诸多风险,为农业健康稳健的发展提供了保障。然而风险不会凭空消失,而是由保险公司将其集中起来统一管理,主要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自然灾害导致的产量风险,二是市场波动带来的价格风险。产量风险需要通过传统的保险机制以及政府补贴和再保险的方式解决,而价格风险则更适合于利用衍生工具在资本市场进行对冲,从而提高补贴效率,减轻财政负担。

期权的推出恰好可以为此提供一种更灵活、更安全、更高效的对冲工具。第一,期权派生出更大的操作空间和套利模式,增加市场的深度和弹性,有利于市场的稳定运行和理性价格的发现。第二,期权的行权价格完美匹配了农业保险承保价格对限价合约的先天需求,提供更加丰富而灵活的个性化套保方案。第三,期权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分离,降低了权利方的操作难度和保证金追缴的风险,从而更有利于农业保险的推广和农民避险意识的普及,引导农民通过衍生品市场获取相对准确的供求关系和未来农产品价格预期,对农民科学调整耕种计划,改善播种结构也有着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郭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