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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10月16日15:30分类:现货

核心提示:江苏省政府办公厅15日公布了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今明两年,全省能源消费增量不能超过1520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控制在2.5%。

新华社记者陈刚

南京(CNFIN.COM/ XINHUA08.COM)--江苏省政府办公厅15日公布了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今明两年,全省能源消费增量不能超过1520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控制在2.5%。

据测算,152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1.5个沙钢集团1年的能源消费总量,对于工业经济总量居全国第一的江苏而言,并不算宽裕。按照目前江苏经济增长速度和现有产业机构测算,年均能源消费总量增幅达到5%左右,2.5%的控制目标相当于砍了一半。

这一总量控制目标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基础、能源消费特征,已分解到各省辖市。其中,苏州的增量指标最高,两年141万吨标准煤;南京其次,两年104万吨标准煤;淮安最少,两年只有30万吨标准煤。

专家认为,江苏此举旨在从根本上倒逼产业结构调整。据悉,江苏省已明确,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耗增量的前置举措,能源消费总量超出控制目标的地区,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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