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 > 股指期货 > 中金所放宽股指期货参与限制

中金所放宽股指期货参与限制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9月01日10:32分类:股指期货

核心提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9日公布新修订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及交易细则,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将由12%调整为8%,从9月1日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则将统一调为10%。

新华社记者陈云富 潘清

上海(CNFIN.COM / XINHUA08.COM)--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9日公布新修订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及交易细则,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将由12%调整为8%,从9月1日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则将统一调为10%。

据中金所公布的合约及细则,修订后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由12%降至8%,同时投资者持有的沪深300股指期货限额也由600手调高到1200手,进一步放宽了投资者交易股指期货的限制。

中金所表示,股指期货的保证金制度对市场的平稳运行发挥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规模和套期保值需求的扩大,较高的保证金标准也对股指期货市场整体运行效率带来一定影响。本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的目的,交易所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决定对股指期货的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将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并为今后进一步下调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市场的资金使用效率预留空间。

对于此次提高持仓限额,中金所称,随着市场规模扩大,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参与深度,为了便利客户的参与,交易所决定将股指期货持仓限额提高,同时调整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将客户每日开仓限额从1200手提高至2400手。

中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持仓限额标准调整后,交易所将密切跟踪市场反应,在严控市场风险的同时,深化市场功能发挥,更好满足股票现货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完)

[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