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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

期货日报2014年05月19日08:16分类:商品期货

核心提示: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16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逐项界定并规范了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投融资业务。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经营行为,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16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逐项界定并规范了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投融资业务。要求金融机构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同业业务,应当按照各项交易的业务实质归入上述基本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同业业务实施分类管理。

《通知》还提到,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单业务试点,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标准化和透明度。

随着《通知》的发布,业界流传已久的“9号文”终于靴子落地。国泰君安证券固定收益部主管周文渊认为,这将迫使银行收缩同业资产扩张速度,尤其是缩减此前超额购入的非标资产。

[责任编辑:郭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