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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严把国债期货“入门”关 两公司受罚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09月13日10:34分类:商品期货

核心提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2日宣布,对两家违反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期货公司进行处罚。和融期货被暂停受理申请开立新的交易编码一个月,东华期货接获《市场监管警示函》。

新华社记者潘清

上海(CNFIN.COM/XINHUA08.COM)--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2日宣布,对两家违反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期货公司进行处罚。和融期货被暂停受理申请开立新的交易编码一个月,东华期货接获《市场监管警示函》。

据了解,上述两家公司的违规行为是在国债期货上市前大规模督导检查过程中被发现的。经查,和融期货在没有进行适当性制度核心指标验证的情况下,对9名没有商品期货或者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经历的投资者予以股指期货开户。东华期货则因技术系统升级操作错误,导致误对一名未提交股指期货开户申请的客户予以开户。

中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两家期货公司内控制度缺失,严重违反了适当性制度相关规定,存在较为严重的风险隐患。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和《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中金所对和融期货采取暂停受理申请开立新的交易编码一个月的监管措施,对东华期货下发《市场监管警示函》。

适当性制度是金融期货市场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金融期货市场安全平稳运行。适当性制度的核心指标是“三有一无”,即参与金融期货的投资者需要具有规定的经济实力、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一定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或期货交易经历,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业界评价认为,在中国内地资本市场“新兴+转轨”的发展阶段,建立适当性制度可引导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理性评估自身对产品的认知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参与金融期货市场。

2010年股指期货上市以来,中金所持续对全体期货公司会员开展了适当性制度检查,多次对违反适当性制度的期货公司采取监管措施,从源头上切实把好金融期货市场“入门”关。(完)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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