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出招促进煤炭保供稳价:早签、多签、签实中长期合同

12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十三五”期间,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不断健全,“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得到广泛认可,煤炭中长期合同为推动上下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平衡、保障全国煤炭稳定可靠供应和能源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此《通知》强调,要早签、多签、签实、签长煤炭中长期合同。《通知》明确,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2019年以来核增产能煤矿核增部分签订比例应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电力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年度煤炭使用量的75%,使用进口煤的电厂,国内煤炭使用量的80%要签订中长期合同。

供需双方力争本月底前基本完成合同签订

《通知》明确提出,要及早完成年度合同签订工作。供需双方要力争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双方合同签订工作。铁路运输企业要提前做好运力配置计划,保证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产运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供需双方在合同谈判期间,要确保煤炭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不得影响正常发电供热和居民生活用煤需求。

我国月度原煤产量(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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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通过发文、开会等多种方式,强调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7月初,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做好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将经产运需三方自主协商一致并核实确认的20万吨及以上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和10万吨及以上的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用煤中长期合同列为2020年重点监管合同,并对其作出履约要求。

7月9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在煤炭保供方面,会议提出四项重点工作,其中第一项就强调,“深化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合同签约比例,充分利用信用手段加强履约监管”。

今年8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副局长刘明在2020年夏季全国煤炭交易会上表示,煤炭长协合同签订及执行被列为下半年的行业工作重点。

为何国家发改委如此重视煤炭中长期合同工作?记者注意到,“稳定煤价”被业界视为推进这一工作的重要因素。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张宏曾表示,目前中长期合同占到全国煤炭市场的70%以上,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煤炭市场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自2017年实行中长期合同制度以来,煤炭长协价格保持了稳定,吨煤价格浮动不超过50元。

执行“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

与前几年对企业中长期合同签订比例相比,本次发布的《通知》有了进一步的要求。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提高中长期合同签订比例。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2019年以来核增产能煤矿核增部分签订比例应达到90%以上。

而按照2019年11月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进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和各省区市及其他规模以上煤炭、发电企业集团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或采购量的75%以上。”

张宏认为,明年中国经济恢复速度会进一步加快,必然带动煤炭消费有一轮新的需求,预计要比今年更为强势,所以明年煤炭供需总体应该是紧平衡状态,需要提前做好煤炭供应保障的工作。

在价格方面,《通知》强调,要执行“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供需双方能够就中长期合同价格达成一致意见的,按双方商定意见执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按照“基准价+浮动价”原则确定。

基准价方面,下水煤合同基准价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按2020年度水平执行;铁路直达煤合同基准价要由下水煤基准价格扣除运杂费后的坑口平均价格和供需双方2020年月度平均成交价格,按各占50%权重综合确定。

浮动价方面,下水煤合同与铁路直达煤合同的浮动价,均可结合环渤海煤炭价格指数、CCTD秦皇岛港煤炭价格指数、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综合确定。


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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