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修订镍期货合约及规则 可交割品范围进一步增加

新华财经上海5月9日电(记者 陈云富)上海期货交易所8日发布修订后的镍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增加可交割品,新的修订将从2020年10月16日起NI2011合约开始执行。

据介绍,新的镍期货合约及规则修订主要涉及交割品,一方面是对参与实物交割的电解镍,取消形状限制,允许其它形状的电解镍参与实物交割,另一方面丰富镍期货交割商品准入机制,在保留品牌注册制的基础上,增加品牌认可制。

修订后的规则将从2020年10月16日起从NI2011合约开始实施。实施后,允许符合该修订案且满足交易所规定的相关要求的电解镍,制作标准仓单履约交割。

上期所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以镍豆为代表的其它形状电解镍在国内的使用和流通规模显著增加,对于镍合约交割品多元化的需求日渐增长。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交易所顺应现货市场发展变化,及时优化合约规则。

据了解,在合约及规则修订前,上期所曾广泛征求生产、消费、流通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多数市场参与者认为,以镍豆为代表的其他形状电解镍,也是电解镍供应端的重要组成部分,适时将适合作为交割品的其他形状电解镍产品纳入交割资源,有助于期货市场更好地反映现货产业的供求关系。未来电解镍消费的增长空间主要集中在动力电池领域,以镍豆为代表的部分镍产品作为动力电池的上游原料,代表行业未来需求增长方向。

业内分析认为,修订镍期货合约规则,是交易所顺应现货市场发展规律,促进产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完善合约规则,将进一步提高镍期货市场的运行质量和功能发挥水平。

编辑:周鸾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