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允许俄罗斯全境大豆进口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7月29日09:13分类:大宗

新华财经北京7月29日电 海关总署近日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关于〈俄罗斯玉米、水稻、大豆和油菜籽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补充条款》规定,允许俄罗斯全境大豆进口。俄罗斯大豆是指在俄罗斯境内所有产区种植用于加工的大豆;进口俄罗斯大豆不得带中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编辑:周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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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