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3%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7月22日17:43分类:大宗

新华财经北京7月22日电(记者关子儒)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了解到,上半年,吉林省城镇、农村常住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47元,同比增长7.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32元,同比增长7.1%。

综合分析后,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离退休工资和绩效工资稳定增长。离退休工资方面,吉林省测算上调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以及离休费标准,较上年提高6.0%左右。绩效工资方面,2018年末至2019年上半年,吉林省各地全面发放年终绩效奖金,且标准较上年有所提高。

综合分析后得出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增长原因。

一是借助吉林省持续开展春季 “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行动,全省多地就业岗位充足,带动了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

二是牧业出售情况良好。上半年肉牛菜羊出售价格均较去年同期均有所提高,带动牧业经营收入的增长。

三是玉米价格小幅走高。经测算2019年上半年吉林省玉米价格为1.46元/公斤,同比增长4.2%。小幅走高的玉米价格保证了农民经营净收入的稳定,维持可支配收入的基本面。

编辑:胡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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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