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浙江LNG液态销售推行全面上线交易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11月01日16:38分类:现货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郑彬)记者从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了解到,10月31日至11月1日,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浙江销售分公司(下称“气电浙销”)将11月线下液态销售合同全面采用线上交易模式交易,交易场所为交易中心平台及海油电商平台。截至11月1日收市,有14家用户通过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了交易,挂牌气量全部顺利成交。

据交易中心介绍,本次交易的对象为气电浙销线下已签署销售合同及2018年年度补充协议的外部用户,交收地点为中海油宁波LNG接收站,销售区域为浙江、江苏、上海和安徽四地,提气窗口期为11月全月,交易气量根据用户剩余合同量按比例折算确定。若用户存在额外用气需求,可通过气电浙销后续进行的平台竞拍、招标等交易方式采购。

据气电浙销介绍,该公司11月线下出站基准价浙江和上海地区为4750元/吨,江苏和安徽地区为4650元/吨,而本次经交易中心交易的出站基准价(即三省一市的统一挂牌价)均被调整为4745元/吨。气电浙销仍保留月度内调价的权利,若有调整将通过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用户。据了解,今后气电浙销计划不再线下发布出站基准价,所有价格与调价信息均将由交易中心统一发布。

交易中心总经理助理陈刚对记者表示,气电浙销本次将全月液态销售合同全部搬到线上交易,对中海油天然气业务具有里程碑意义。中海油LNG液态销售的基准价一直以来是国内LNG市场最主要的价格风向标,将这一重要指标交由交易中心发布,既体现了交易中心在国内市场的地位与价值,又进一步加强了交易中心价格指数编制的数据基础,有利于进一步强化交易中心价格指数影响力。下一步,交易中心将不断扩大与气电集团的合作深度与广度,争取更多区域的LNG销售全面通过线上平台交易。

气电浙销总经理助理郁俏琰表示,此次全面上线11月液态销售合同,是气电浙销认真贯彻落实中海油集团公司和气电集团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这是气电集团首次尝试销售数字化转型,用线上交易订单取代常规线下合同及确认函。下一步,公司还将继续着眼于用数字技术推动产业转型,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致力于实现销售模式和产业模式转变,从单纯的线下销售转为线上销售为主的创新销售模式,从做大贸易为主转变为以终端和贸易并重,努力做大、做强、做优产业链群。

据了解,交易中心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已成立联合工作组,推动实现交易中心平台与海油电商交易、物流配送系统的对接,致力于打通数据通道,实现双方数据同步展示、采购订单无缝衔接、物流资源合理调配,从而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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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