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核准交通银行等10家银行开展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3月31日16:10分类:交易所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白涌泉)大连商品交易所3月30日晚间发布通知,核准交通银行等10家银行开展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

经大商所审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家银行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的要求,从30日起准予开展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分为境内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和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是指从事与境外经纪机构、境外客户相关的保证金存管业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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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