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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原油期货业务规则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05月12日10:12分类:交易所

核心提示:经历一年多的征求意见及反复论证后,我国首个面向全球市场投资者的商品期货交易品种原油期货再获进展。11日晚,上海期货交易所旗下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式对外发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11个相关的业务细则,标志着全球第一大宗商品的“中国版”期货交易再进一步。

新华社记者陈云富

上海(CNFIN.COM / XINHUA08.COM)--经历一年多的征求意见及反复论证后,我国首个面向全球市场投资者的商品期货交易品种原油期货再获进展。11日晚,上海期货交易所旗下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式对外发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11个相关的业务细则,标志着全球第一大宗商品的“中国版”期货交易再进一步。

按照原油期货的标准合约,即将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市交易的原油期货标准品为中质含硫原油,交易单位为每手1000桶,挂牌的合约将是最近12个月的连续月份合约及随后的八个季度月份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

作为证监会批准的国内首个境内特定商品期货品种,原油期货的设计基本框架是“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境外的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将可以参与交易,因此原油期货的规则、制度设计希望建立起一套既符合我国监管要求,又吸收国际通行惯例的规则体系。

据介绍,原油期货交易、资金进出实现境内市场与全球市场的融通。一方面充分利用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等金融创新政策,原油期货以人民币计价,接受外汇作为保证金使用,另一方面也为境外投资者提供直接和间接的交易方式,方便境外投资者参与原油期货交易,同时明确能源中心的中央对手方地位,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能源中心将按照业务规则积极稳妥地完成各项上市准备工作,争取年内推出原油期货。(完)

[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