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闫平
大连(CNFIN.COM / XINHUA08.COM)--大连商品交易所11日宣布,对4起通过“对敲”手段转移资金违规案件的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大商所对违规的4名自然人客户和1名法人客户,给予通报批评并处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或3个月的纪律处分。
大商所提请相关会员单位和投资者提高合规和风险意识,加强账户管理,防范违规交易行为的发生。(完)
核心提示:大连商品交易所11日宣布,对4起通过“对敲”手段转移资金违规案件的调查审理终结。
新华社记者闫平
大连(CNFIN.COM / XINHUA08.COM)--大连商品交易所11日宣布,对4起通过“对敲”手段转移资金违规案件的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大商所对违规的4名自然人客户和1名法人客户,给予通报批评并处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或3个月的纪律处分。
大商所提请相关会员单位和投资者提高合规和风险意识,加强账户管理,防范违规交易行为的发生。(完)
[责任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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