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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与新交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证券日报2014年03月14日09:11分类:交易所

日前,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与新加坡交易所(以下简称“新交所”)在新加坡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建立全面深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两所全球发展战略。

大商所理事长刘兴强表示:“中国是全球大宗商品重要的生产和消费国,近年来衍生品市场呈稳步快速发展态势,新加坡是亚太及全球重要的现货贸易和衍生品交易中心之一,开放和自由的金融市场环境吸引着来自全球的投资者,双方优势互补,有持续深入开展合作的基础。此次与新交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将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大商所与亚洲衍生品市场的联系,推动大商所业务创新及国际化发展。我们期待通过此次合作互促共进、互利共赢,并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携手为亚洲及全球衍生品市场发展繁荣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贡献力量。”

新交所首席执行官麦尼思·博可(Magnus B?cker)表示:“我们非常高兴能够与大商所进行合作,为提高亚洲商品市场特别是钢铁行业商品供应和基础建设做出贡献。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将使国际客户感受到中国及周边经济体的独特优势和机遇。同时,作为亚洲首选的商品门户和价格发现中心,新交所将通过签署该合作谅解备忘录进一步满足亚洲市场的服务需求。”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建立全面深入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产品开发、信息共享、交流互访等领域进行合作,推动二者全球发展战略。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