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与新交所建立全面合作关系
大商所与新加坡交易所(下称新交所)7日在新加坡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建立全面深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两所全球发展战略。
大商所理事长刘兴强表示:“此次与新交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将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大商所与亚洲衍生品市场的联系,推动大商所业务创新及国际化发展。”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建立全面深入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产品开发、信息共享、交流互访等领域进行合作,推动二者全球发展战略。
[责任编辑:穆皓]
中国金融信息网简介┊联系我们┊留言本┊合作伙伴┊我要链接┊广告招商┊Copyright © 2010 - 2021 cnfi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金融信息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120153号 京ICP备1904822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6349-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17006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