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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拟开发煤炭价格指数期货

上海证券报2013年07月10日09:20分类:商品期货

⊙记者 朱贤佳 ○编辑 龚维松

日前,大商所与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下称秦皇岛煤炭交易市场)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煤炭价格指数期货品种开发和上市、煤炭中远期市场建设、煤炭实物交割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一名业内人士向上证报记者证实,大商所拟议中的煤炭价格指数期货在合约细节、交割标的等方面已经有初步想法。“国家发改委唯一授权的官方煤炭价格指数——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很有可能成为未来煤炭价格指数期货的交割标的。”

据公开数据显示,背靠秦皇岛这一世界第一能源大港的煤炭交易市场自2007年创立以来,持续推进产品创新,2010年公司编制发布了国家发改委唯一授权的官方煤炭价格指数“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反映了环渤海地区秦皇岛、天津、京唐等六大港口动力煤的离岸平仓价格。目前,该指数已成为国内煤炭贸易的定价基准和行业景气程度的风向标,并在世界范围产生影响,是澳大利亚、南非、印尼等主要煤炭出口国定价的重要参考。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未来能在发布程序上进一步完善,很有可能成为煤炭价格指数期货的交割标的。

大商所总经理李正强在签约仪式上表示,这次与煤炭交易市场的合作是大商所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龙头企业方面做出的重要尝试。大商所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密切与煤炭交易市场合作,共同开发煤炭相关衍生产品并为煤炭交易市场的电子商务及中远期市场建设等创新工作提供相应支持。

“煤炭交易市场一直在努力实现煤炭指数的商品化。”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邢录珍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在这方面,大商所具有人才、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且正在向能源等更广泛的领域开拓,双方合作可以共同推动煤炭指数上市,对双方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大商所合作以后,煤炭交易市场将在完善现有价格指数发布周期、开展电子商务交易、建设煤炭现货中远期交易市场等方面不断创新。”

签约仪式后,大商所在河北港口集团举办了“煤炭期货研讨班”,来自国家发改委的研究人员和现货企业专家就煤炭现货市场运行情况、现货企业套期保值案例等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大商所有关人员介绍了期货市场运行机制、煤炭相关品种合约制度以及焦炭、焦煤期货市场的运行情况等。来自河北港口集团和煤炭交易市场的高管及中层干部近200人参加了培训。

继焦炭、焦煤期货之后,大连商品交易所又开始着手开发煤炭价格指数期货。业内人士指出,通过上市焦炭、焦煤期货,大商所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煤焦期货市场,此次与秦皇岛煤炭交易市场合作,将推动其在煤炭品种开发领域向前再迈一步。

[责任编辑: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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