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修订交割细则 大大延长期转现期限
核心提示:新修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将期转现业务的起始日调整为“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上市之日起”,较原有规定不到一个月的办理时间,大大延长了期转现的期限。
日前,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进行了修订,延长了期转现业务的办理期限。修订稿已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第二届理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修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将期转现业务的起始日调整为“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上市之日起”,较原有规定不到一个月的办理时间,大大延长了期转现的期限。同时,修订稿取消了“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三个交易日不得办理期转现申请”的限制,并优化了卖出方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截止时间。(官平)
[责任编辑:李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