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 > 商品期货 > 操纵市场和“老鼠仓”司法解释有望年内出台

操纵市场和“老鼠仓”司法解释有望年内出台

证券日报2012年05月24日08:36分类:商品期货

核心提示: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透露,目前证监会正在配合司法机关全力推进操纵市场、老鼠仓的司法解释,乐观估计今年年内有望出台。

昨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新闻通气会,介绍近期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制度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透露,目前证监会正在配合司法机关全力推进操纵市场、老鼠仓的司法解释,乐观估计今年年内有望出台。

该负责人介绍,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发布。去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行政与刑事执法合作正式下发了《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四部门意见》)。两个司法文件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内幕交易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强化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制裁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证券期货监管刑事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是涉及资本市场一项重大基础性法制建设成果。

“《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有利于有效解决执法实践中内幕交易认定难的问题,《四部门意见》主要进一步完善了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办案机制。”该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内幕交易从根本上违反了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利用内幕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腐败行为,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充分运用刑罚,发挥刑事法律的惩罚和威慑作用,是有效遏制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手段。2009年8月以来,按照国务院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的要求,司法机关和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专题调研,认真研究解决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工作实践中的问题,经过反复论证,制定了《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和《四部门意见》。

“两个司法解释的出台,对证监会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负责人说,证监会将按照要求调整思路和工作方法,制度配套方面,要抓紧制定修改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指引;执法合作方面,将全力为司法机关办案提供方便。(记者 朱宝琛)

[责任编辑:王钦炜]

分享到: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