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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修改棕榈油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细则

上海证券报2012年02月21日10:01分类:商品期货

为适应棕榈油新国标规定,使相关规则更贴近现货市场,大商所昨日(2月20日)发出通知,对棕榈油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细则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自P1303合约开始施行。

据了解,2009年10月棕榈油新国标实施以来,棕榈油现货贸易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棕榈油期货交割品核心指标之一酸值等指标与现货市场实际需求间存在一定差异,为顺应现货市场变化,大商所于2009年底开始进行现货市场走访和调研,形成了棕榈油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细则修改方案,于2010年11月8日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并广为征求期货公司和投资者意见。在充分调研和意见征求的基础上,对棕榈油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细则进行了修改。

据介绍,本次棕榈油合约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细则修改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根据新国标的变化对涉及质量要求和检验两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在质量要求部分,增加了脂肪酸组成指标,维持现行检验费用标准不变;对相对密度、不溶性杂质等各类指标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在检验部分,完善了检验规则,并给出具体说明;二是顺应现货市场变化对涉及到酸值和标签两个内容进行了完善:在酸值部分,将酸值入库标准由原来的0.20放宽到0.23,将处于商业流通环节中超过原国标食用油规定、但在市场中占据主要份额且为市场普遍接受的部分24度棕榈油,以不违背新国标规定的方式纳入可供交割范围内,规定替代品贴水为15元/吨,并对交割品标识进行规定;标签部分则充分考虑现货市场实际情况,暂不对标签进行要求,但在仓单生成、入出库登记等阶段对此进行规范,并将及时跟踪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叶苗)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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